月悅出息終身享保險計劃
終身派發每月入息1,2 , 滿足您的財務需要
在您持續領取每月入息(每月紅利)1,2(非保證)的同時,保證現金價值持續上升
更改受保人選項3
受益人領取年金選擇4
保證預繳保費年利率高達4%5
額外全球保障,應對意外醫療狀況6
可選額外保障
附加利益保障
1. 由第25個月結日(適用於2年保費繳費年期的保單)或第61個月結日(適用於5年保費繳費年期的保單)起的每個月結日,保單權益人可獲派發每月入息(每月紅利)(非保證),惟保單必須在相關月結日仍然有效及受保人必須仍然在生,且所有到期保費於該月結日或之前已繳付。每月入息(每月紅利)給付並非保證。
2. 本計劃為分紅保單,惟每月入息(每月紅利)1(非保證)(如有)、積存紅利的年利率,以及終期紅利(如有)並非保證,並可能不時被調整,而過往表現亦非未來表現的指標,實際獲發的金額可能較估計為高或低,中銀人壽有權不時作出更改。保單權益人可於保單期內選擇提取每月入息(每月紅利)1(非保證)(如有)及/或積存利息(如有)。被提取的每月入息(每月紅利)1(非保證)(如有)及/或積存利息(如有)將不再積存成為保單的現金價值總額及身故賠償總額3的一部分。終期紅利(如有)可於退保或受保人不幸身故(如適用)時派發。有關詳情請向您的專業理財顧問查詢。
3. 在原有及新受保人在生期間及保單有效時,您可於任何保單週年日前後的31天內提交更改受保人申請。新受保人須符合中銀人壽核保要求。新受保人在遞交更改受保人申請表當日之已屆年齡必須為15日至65歲,並且新受保人之已屆年齡必定不可比首名受保人(即保單簽發時之受保人)之已屆年齡年長10年或以上。更改受保人申請獲批准後,多項保單條款須予更改。如新受保人於更改受保人之生效日起計2年內身故,中銀人壽應付的身故賠償金額將按以下計算: (i) 以較高者為準: (a) 身故日之保證現金價值及任何當時適用的終期紅利(非保證)之總和;或 (b) 身故日之已繳總保費的100%;加上 (ii) 累積每月入息(每月紅利)1,2(非保證)(如有)及其積存利息(非保證)(如有);扣除 (iii) 欠款(如有)及未繳的應付保費(如有)。 詳情請參閱更改受保人之申請獲批准後簽發之批註樣本。更改受保人須符合中銀人壽通行之規定及條件。有關更多更改受保人詳情,請致電2860 0688聯絡中銀人壽。 所有附加利益保障(如有)將由相關批註上註明的更改受保人日期起自動終止而不作任何通知,惟付款人附加利益保障(如有)除外。若在簽署更改受保人申請表當日新受保人之年齡為15日至17歲,付款人附加利益保障(如有)將持續生效而其保費或會根據任何不同之保障年期按本公司的完全酌情權有所調整。
4. 年金支付期必須不少於2年及不多於50年。除非保單權益人另有指定並由中銀人壽批准,年金金額將會按年支付。此受益人領取年金選擇只可按中銀人壽所訂定之條件及於受保人身故前獲得中銀人壽之書面批准及批註方可行使。於任何時候,受益人沒有權利更改此受益人領取年金選擇的安排或其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於獲中銀人壽批准的支付方法。為免存疑,中銀人壽絕對不會同時支付身故賠償及受益人領取年金選擇的賠償。倘保單權益人並未選擇或行使受益人領取年金選擇,中銀人壽將支付一筆身故賠償。詳情請參閱中銀人壽繕發的保單條款。
5. (i) 預繳保費戶口只適用於保單以指定保費繳費年期及保單以年繳方式繳付保費。預繳本計劃及附加利益保障(如適用)的所有期繳保費及徵費(如有)需於投保時一筆過繳付,及後將不再接受任何預繳保費及徵費(如有)。(ii) 若保單附有「付款人附加利益保障」或「豁免保費附加利益保障」,則不能選用預繳保費戶口。(iii) 保費及徵費(如有)將以年繳方式於每個保單週年日自動從預繳保費戶口扣除,預繳保費戶口餘額(如有)需足夠繳付全份保單的年繳保費及徵費(如有),不能只用作扣除部分年繳保費及/或徵費(如有)。(iv) 已包括徵費(如有)之基本計劃的預繳保費戶口餘額(如有)將以保證年利率3%(適用於人民幣保單)、3%(適用於港元保單)及4%(適用於美元保單)於中銀人壽積存生息,而附加利益保障的預繳保費戶口餘額(如有)將根據中銀人壽不時制訂的特別積存利率生息。由於中銀人壽可不時調整附加利益保障的預繳保費戶口的特別積存利率及某些附加利益保障(如適用)的保費,因此預繳保費戶口餘額(如有)並不保證足夠繳付整個保費繳費年期的所有保費。當預繳保費戶口餘額(如有)不足夠支付年繳保費及/或徵費(如有)時,中銀人壽將向客戶發出繳費通知書及/或保費徵費通知書而有關餘額將不會獲得利息。(v) 如受保人身故,預繳保費戶口餘額(如有)將連同身故賠償給付受益人。(vi) 詳情請參閱保險建議書及中銀人壽繕發的保單條款。
6. 意外醫療狀況額外保障適用於投保年齡不少於18歲的受保人。在本保單仍然生效時,若受保人於80歲當日或緊接之後的保單週年日或之前發生意外事件危及生命的醫療狀況並在意外事件發生後14天內入住深切治療部至少連續24小時,意外醫療狀況額外保障的賠償將獲一次性支付,金額相等於意外事件當日已繳總保費的百分之十(每人一生最高限額為25,000美元/人民幣160,000元/港幣 200,000元)。若受保人受保於超過一份本計劃之保單,(a)中銀人壽根據所有該等保單賠付意外醫療狀況額外保障之所有索償的總金額以25,000美元 /人民幣160,000元 / 港幣200,000元為上限(以每受保人計);及(b)中銀人壽將只會就所有這些保單支付上述(a)金額一次。詳情請參閱中銀人壽繕發的保單文件及條款。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必須連同產品小冊子/ 保障詳情一併閱讀,並只在香港以內派發,不能詮釋為在香港以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說購買中銀人壽的任何產品的要約、招攬及建議。以上計劃及附加利益保障(如有)受中銀人壽繕發的正式保單文件及條款所限制。有關以上計劃及附加利益保障(如有)詳情(包括但不限於各項保障項目及承保範圍、詳盡條款、主要風險、細則、除外事項、保單費用及收費),請參閱有關產品小冊子、保單文件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