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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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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觀看此影片之人士請先閱讀相關免責聲明,詳情請瀏覽本頻道「簡介」(https://www.YouTube.com/user/bankofchinahk/about)。

備註:

  1. 於保單有效並於受保人在生期間,保單權益人可以書面要求於受保人身故時,根據由中銀人壽全權酌情決定而提供的一項或多項給付選項及 / 或延期付款安排(「支付選項」),向受益人支付身故賠償(「『智富長傳』預設保單指示」)。在中銀人壽批核有關的身故索償後,將根據保單權益人所選擇的各指定受益人適用之支付選項向每位指定受益人支付按身故賠償擬定份額所計算的款項。若保單權益人所選擇之支付選項包括延期付款安排,中銀人壽將於「智富長傳」預設保單指示下的指定付款日期或自「智富長傳」預設保單指示下的指定付款日期起(視情況而定)向指定受益人支付該款項。為免存疑,若「智富長傳」預設保單指示下的指定付款日期早於中銀人壽批核身故索償的日期,則該延期付款安排將被視為取消,中銀人壽將於批核身故索償後根據保單權益人所選擇的各指定受益人適用之支付選項下的給付選項支付予每位指定受益人。未支付的身故賠償擬定份額將以中銀人壽不時宣佈的非保證利率積存生息。因此,款項金額並非保證。

  2. 在原有及新受保人在生期間及保單有效時,您可於任何保單週年日前後的31天內提交更改受保人申請。新受保人須符合中銀人壽核保要求。新受保人在遞交更改受保人申請表當日之已屆年齡必須為15日至65歲,並且新受保人之已屆年齡必定不可比首名受保人(即保單簽發時之受保人)之已屆年齡年長10年或以上。更改受保人申請獲批准後,多項保單條款須予更改。如新受保人於更改受保人之生效日起計2年內身故,且並不屬意外身故,中銀人壽應付的身故賠償金額將按以下計算:(i) 以較高者為準:(a) 身故日之保證現金價值及任何當時適用的終期紅利(非保證)之總和;或 (b) 身故日之已繳總保費的100%;加上 (ii) 積存紅利(非保證)(如有);扣除 (iii) 欠款(如有)及未繳的應付保費(如有)。詳情請參閱更改受保人之申請獲批准後簽發之批註樣本。更改受保人須符合中銀人壽通行之規定及條件。有關更多更改受保人詳情,請致電2860 0688聯絡中銀人壽。

  3. 在受保人在生期間及保單有效時,保單權益人可作出提名後備受保人申請,其可於現有受保人身故後成爲保單之受保人,惟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i) 提供符合要求並為中銀人壽所接受之後備受保人的可保證明;(ii) 提供符合要求並為中銀人壽所接受之保單權益人與後備受保人的可保利益證明;(iii) 提供符合要求並為中銀人壽所接受之受益人與後備受保人的可保利益證明;(iv) 後備受保人在遞交提名後備受保人申請表當日之已屆年齡必須為15日至65歲;(v) 後備受保人之已屆年齡必定不可比首名受保人(即保單簽發時之受保人)之已屆年齡年長10年或以上;(vi) 保單權益人、後備受保人、受讓人(如有)、不可撤銷之受益人(如有)及中銀人壽不時要求之任何相關人士必須於中銀人壽的後備受保人申請表上簽署;及 (vii) 保單權益人須向中銀人壽提供於處理提名後備受保人申請期間所要求之其他資料。若現有受保人身故,並有獲妥為提名的後備受保人,於保單有效期間及在已故現有受保人身故的1年內,保單權益人可作出更改受保人申請,向中銀人壽申請更改以後備受保人取代已故現有受保人。中銀人壽批核有關申請時將受限於下列的要求:(i) 後備受保人在已故現有受保人身故當日仍然在生;(ii) 保單並未給付身故賠償;(iii) 提供符合要求並為中銀人壽所接受之已故現有受保人死亡證明;(iv) 提供符合要求並為中銀人壽所接受之後備受保人的可保證明;(v) 提供符合要求並為中銀人壽所接受之保單權益人與後備受保人的可保利益證明;(vi) 提供符合要求並為中銀人壽所接受之受益人與後備受保人的可保利益證明;(vii) 在已故現有受保人身故當日,後備受保人的年齡必須為15日至65歲;(viii) 保單權益人、後備受保人、受讓人(如有)、不可撤銷之受益人(如有)及中銀人壽不時要求之任何相關人士必須於中銀人壽的更改受保人申請表上簽署;及 (ix) 保單權益人須向中銀人壽提供於處理更改受保人申請期間所要求之其他資料。是否接受保單權益人更改受保人至後備受保人之申請由中銀人壽全權酌情決定,並須受中銀人壽不時釐定的其他條款及細則所約束。在中銀人壽批准更改受保人至後備受保人之申請後,多項保單條款須予更改。詳情請參閱更改受保人之申請獲批准後簽發之批註樣本。在保單存在被提名的後備受保人之情況下,中銀人壽於已故現有受保人身故的1年內將不會處理任何身故賠償之索償。如已故現有受保人身故的1年內未有提交更改受保人之申請,或該更改受保人之申請被拒,或該後備受保人被移除(以最早者為準),中銀人壽方會處理已故現有受保人的身故賠償之索償。為免存疑,如有提名的後備受保人,而該後備受保人成功成為保單的受保人,就已故現有受保人身故,將不予給付身故賠償。

  4. 在特定時間內,保單權益人可申請轉換保單貨幣。保單將轉換至由中銀人壽提供之同一系列內的另一計劃,惟須符合中銀人壽所制訂之條件。保單條款須作出修訂,以跟隨該新計劃的所有保障、選項及其他條款,而此等可能與原保單的基本計劃有顯著差異,包括但不限於產品特點、保單價值及附加利益保障(如有)。原保單的名義金額、保證及非保證的現金價值、保單將來到期及應支付的保費(如有)及積存紅利的利率(如有)或會因保單權益人行使貨幣轉換選項而有所影響。保單權益人應仔細評估原計劃及擬轉換之計劃的差別,並慎重考慮相關計劃是否符合個人需要。請注意,外幣的匯率不時波動,轉換保單貨幣可能令保單權益人因此蒙受損失。詳情請參閱產品小冊子內有關貨幣轉換選項及外幣匯率及貨幣風險部分以及相關備註。

  5. 保單權益人可於特定時間申請分拆保單,惟須符合中銀人壽所制訂之條件。獲中銀人壽批准後,原保單的部分保單價值將會轉移至分拆保單,而原保單的名義金額將會減少。除現金價值(包括保證及非保證)及名義金額外,已繳總保費及部份保障亦會相應調整。原保單下的任何積存紅利亦會分別地按照分拆後的原保單及分拆保單的新名義金額分拆。分拆保單的所有條款及條件亦將會跟隨原保單;惟意外入住深切治療部賠償有機會不再適用。分拆保單的保單日期及保單簽發日期將會跟隨原保單,就分拆保單計算保單年度、及不得異議條款和自殺身亡條款的運作而言,時間將不會重新開始計算。分拆之保單不設冷靜期。詳情請參閱產品小冊子內有關保單分拆選項部份及相關備註。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必須連同產品小冊子/ 保障詳情一併閱讀,並只在香港以內派發,不能詮釋為在香港以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說購買中銀人壽的任何產品的要約、招攬及建議。以上計劃及附加利益保障(如有)受中銀人壽繕發的正式保單文件及條款所限制。有關以上計劃及附加利益保障(如有)詳情(包括但不限於各項保障項目及承保範圍、詳盡條款、主要風險、細則、除外事項、保單費用及收費),請參閱有關產品小冊子、保單文件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