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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环球机遇 实现世代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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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个「智富长传」预设保单指示支付选项1(身故赔偿支付选项),助您以智启富,以爱长传
更改受保人选项2及后备受保人选项3,助您完善传承策划
设有趸缴、2年、3 年、5年或10年的保费缴费年期以供选择
八种保单货币选择配合货币转换选项4,助您捕捉环球机遇
保单分拆选项5,以应对人生不同阶段的理财需要
附加利益保障
产品小册子
「智富长传」预设保单指示单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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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于保单有效并于受保人在生期间,保单权益人可以书面要求于受保人身故时,根据由中银人寿全权酌情决定而提供的一项或多项给付选项及 / 或延期付款安排(「支付选项」),向受益人支付身故赔偿(「『智富长传』预设保单指示」)。在中银人寿批核有关的身故索偿后,将根据保单权益人所选择的各指定受益人适用之支付选项向每位指定受益人支付按身故赔偿拟定份额所计算的款项。若保单权益人所选择之支付选项包括延期付款安排,中银人寿将于「智富长传」预设保单指示下的指定付款日期或自「智富长传」预设保单指示下的指定付款日期起(视情况而定)向指定受益人支付该款项。为免存疑,若「智富长传」预设保单指示下的指定付款日期早于中银人寿批核身故索偿的日期,则该延期付款安排将被视为取消,中银人寿将于批核身故索偿后根据保单权益人所选择的各指定受益人适用之支付选项下的给付选项支付予每位指定受益人。未支付的身故赔偿拟定份额将以中银人寿不时宣布的非保证利率积存生息。因此,款项金额并非保证。
在原有及新受保人在生期间及保单有效时,您可于任何保单周年日前后的31天内提交更改受保人申请。新受保人须符合中银人寿核保要求。新受保人在递交更改受保人申请表当日之已届年龄必须为15日至65岁,并且新受保人之已届年龄必定不可比首名受保人(即保单签发时之受保人)之已届年龄年长10年或以上。更改受保人申请获批准后,多项保单条款须予更改。如新受保人于更改受保人之生效日起计2年内身故,且并不属意外身故,中银人寿应付的身故赔偿金额将按以下计算:(i) 以较高者为准:(a) 身故日之保证现金价值及任何当时适用的终期红利(非保证)之总和;或 (b) 身故日之已缴总保费的100%;加上 (ii) 积存红利(非保证)(如有);扣除 (iii) 欠款(如有)及未缴的应付保费(如有)。详情请参阅更改受保人之申请获批准后签发之批注样本。更改受保人须符合中银人寿通行之规定及条件。有关更多更改受保人详情,请致电2860 0688联络中银人寿。
在受保人在生期间及保单有效时,保单权益人可作出提名后备受保人申请,其可于现有受保人身故后成为保单之受保人,惟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i) 提供符合要求并为中银人寿所接受之后备受保人的可保证明;(ii) 提供符合要求并为中银人寿所接受之保单权益人与后备受保人的可保利益证明;(iii) 提供符合要求并为中银人寿所接受之受益人与后备受保人的可保利益证明;(iv) 后备受保人在递交提名后备受保人申请表当日之已届年龄必须为15日至65岁;(v) 后备受保人之已届年龄必定不可比首名受保人(即保单签发时之受保人)之已届年龄年长10年或以上;(vi) 保单权益人、后备受保人、受让人(如有)、不可撤销之受益人(如有)及中银人寿不时要求之任何相关人士必须于中银人寿的后备受保人申请表上签署;及 (vii) 保单权益人须向中银人寿提供于处理提名后备受保人申请期间所要求之其他资料。若现有受保人身故,并有获妥为提名的后备受保人,于保单有效期间及在已故现有受保人身故的1年内,保单权益人可作出更改受保人申请,向中银人寿申请更改以后备受保人取代已故现有受保人。中银人寿批核有关申请时将受限于下列的要求:(i) 后备受保人在已故现有受保人身故当日仍然在生;(ii) 保单并未给付身故赔偿;(iii) 提供符合要求并为中银人寿所接受之已故现有受保人死亡证明;(iv) 提供符合要求并为中银人寿所接受之后备受保人的可保证明;(v) 提供符合要求并为中银人寿所接受之保单权益人与后备受保人的可保利益证明;(vi) 提供符合要求并为中银人寿所接受之受益人与后备受保人的可保利益证明;(vii) 在已故现有受保人身故当日,后备受保人的年龄必须为15日至65岁;(viii) 保单权益人、后备受保人、受让人(如有)、不可撤销之受益人(如有)及中银人寿不时要求之任何相关人士必须于中银人寿的更改受保人申请表上签署;及 (ix) 保单权益人须向中银人寿提供于处理更改受保人申请期间所要求之其他资料。是否接受保单权益人更改受保人至后备受保人之申请由中银人寿全权酌情决定,并须受中银人寿不时厘定的其他条款及细则所约束。在中银人寿批准更改受保人至后备受保人之申请后,多项保单条款须予更改。详情请参阅更改受保人之申请获批准后签发之批注样本。在保单存在被提名的后备受保人之情况下,中银人寿于已故现有受保人身故的1年内将不会处理任何身故赔偿之索偿。如已故现有受保人身故的1年内未有提交更改受保人之申请,或该更改受保人之申请被拒,或该后备受保人被移除(以最早者为准),中银人寿方会处理已故现有受保人的身故赔偿之索偿。为免存疑,如有提名的后备受保人,而该后备受保人成功成为保单的受保人,就已故现有受保人身故,将不予给付身故赔偿。
在特定时间内,保单权益人可申请转换保单货币。保单将转换至由中银人寿提供之同一系列内的另一计划,惟须符合中银人寿所制订之条件。保单条款须作出修订,以跟随该新计划的所有保障、选项及其他条款,而此等可能与原保单的基本计划有显著差异,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特点、保单价值及附加利益保障(如有)。原保单的名义金额、保证及非保证的现金价值、保单将来到期及应支付的保费(如有)及积存红利的利率(如有)或会因保单权益人行使货币转换选项而有所影响。保单权益人应仔细评估原计划及拟转换之计划的差别,并慎重考虑相关计划是否符合个人需要。请注意,外币的汇率不时波动,转换保单货币可能令保单权益人因此蒙受损失。详情请参阅产品小册子内有关货币转换选项及外币汇率及货币风险部分以及相关备注。
保单权益人可于特定时间申请分拆保单,惟须符合中银人寿所制订之条件。获中银人寿批准后,原保单的部分保单价值将会转移至分拆保单,而原保单的名义金额将会减少。除现金价值(包括保证及非保证)及名义金额外,已缴总保费及部份保障亦会相应调整。原保单下的任何积存红利亦会分别地按照分拆后的原保单及分拆保单的新名义金额分拆。分拆保单的所有条款及条件亦将会跟随原保单;惟意外入住深切治疗部赔偿有机会不再适用。分拆保单的保单日期及保单签发日期将会跟随原保单,就分拆保单计算保单年度、及不得异议条款和自杀身亡条款的运作而言,时间将不会重新开始计算。分拆之保单不设冷静期。详情请参阅产品小册子内有关保单分拆选项部份及相关备注。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必须连同产品小册子/ 保障详情一并阅读,并只在香港以内派发,不能诠释为在香港以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说购买中银人寿的任何产品的要约、招揽及建议。以上计划及附加利益保障(如有)受中银人寿缮发的正式保单文件及条款所限制。有关以上计划及附加利益保障(如有)详情(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保障项目及承保范围、详尽条款、主要风险、细则、除外事项、保单费用及收费),请参阅有关产品小册子、保单文件及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