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人寿延期年金计划 (固定年期) (适用于以手机银行投保) - 保费折扣

推广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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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输入以下推广码并成功投保中银人寿延期年金计划 (固定年期) (适用于以手机银行投保) (「本计划」)并符合保费要求,可享保费折扣优惠(「本优惠」)。

 

推广码#:EQ2512

 

 

基本计划的首年保费要求

保单年期

保费折扣

整个5年保费缴费年期之保费折扣@

(美元保单)

5,000美元或以上

15

3.7%

20 / 25 / 30

4%

首年保费折扣

(港元保单)

港币40,000元或以上

15

3.5%

20

6%

25

8%

30

10.5%

#本优惠之保费折扣及相关推广码只适用于美元及港元保单及其投保申请。

@假设成功投保本计划(基本计划的首年保费为5,000美元或以上),于整个五年保费缴费年期续保及缴交所有保费,并符合相关优惠的要求,可于整个五年保费缴费年期获享上述指定保费折扣优惠。

 

注:于本优惠下获扣除的保费金额均不会被视作为可申索税务扣减的已缴合资格年金保费。厘定保费折扣金额时,保费不包含保费征费、预缴保费(如适用)及因健康情况而增加的额外保费(如适用)。如本计划之合资格保单于首个保单年度退保,已折扣的保费优惠金额将会从退保价值中扣除。

本优惠之条款及细则:

  • 于本优惠下获扣除的保费金额不会被视作为可申索税务扣减的已缴合资格年金保费。

  • 「首年保费」以保险建议书内的「投保时之每年保费」计算。首年保费不包含保费征费、预缴保费(如适用)、保费折扣(如适用)及因健康情况而增加的额外保费(如适用)。

  • 推广期为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3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惟本优惠额满即止,有机会于推广期完结前终止。请于递交投保申请前与中银人寿确认限额余额。

  • 如欲获享本优惠,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i)  投保申请必须在推广期内透过中银香港手机银行递交;及
    (ii) 投保申请必须为中银人寿所接纳。 
    符合上述条件(i)至(ii)的保单,称为「合资格保单」。

  • 如保费供款方式为每月缴付,首次保费将相等于首三个月已获折扣的保费总额,其余获折扣的保费将于第四至余下月份,每月从客户指定户口内扣除。如保费供款方式为每年缴付,首年获折扣的保费将根据预设的保费缴付日缴付。

  • 本优惠适用于合资格保单的基本计划的标准保费,而所享的保费折扣率则以合资格保单的基本计划所收取的标准保费去厘定。

  • 本优惠只适用于本计划,而申请人可投保本计划保单的数量并无限制(保单能否成功获批核受核保结果影响)。

  • 合资格保单必须在获享本优惠时仍然生效及附加于该合资格保单之附加利益保障(如有)、基本计划的每月保证年金入息、名义金额、投保额或计划等级(如适用)必须不变,否则中银人寿保留取消获享有关优惠的资格及/或将合资格的保费折扣金额按比例减少之权利。

  • 如合资格保单于任何后续保单年度的保费妥为缴交前失效或退保,已折扣的保费优惠金额将会于退回给保单权益人之前从退回金额中扣除。为免存疑,直至保费到期时从预缴保费户口中扣除,任何于预缴保费户口内的预缴保费将不会被视为保单的已缴保费(如适用)。

  • 本优惠不可更换、转让、退回、转换其他礼品或折换现金。

  • 若于冷静期内取消保单或在任何退回保费的情况下,于本优惠下已获扣除的保费金额均不会被视作已缴保费而计算在退回的保费总额内。

  • 除中银人寿订明的指定推广外,本优惠不可与中银人寿的其他推广优惠同时使用。

  • 中银人寿保留随时修改、暂停或取消本优惠以及修订有关条款及细则的酌情权而毋须事先通知。

  • 如有任何争议,中银人寿保留最终决定权。

  • 本优惠的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管,并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