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按照相关监管要求成立分红业务委员会。分红业务委员会就适用分红基金事宜向董事局提供独立且客观的意見,包括但不限于就委任精算师就可分派盈余/利润的分配及红利的派发所作的建议提供意見。至少半數分红业务委员会的成员独立于公司。分红业务委员会在提供意見时,应考虑保单持有人是否获得公平对待。分红业务委员会应考虑下列主要事项∶
- 利益說明所述的未來酌情利益水平是否清晰、公平及合理可实现的;
- 可分派盈余/利润的分配的政策及机制以及红利派发机制 (包括任何回报平滑化机制),并顾及保单持有人的合理期望 (包括但不限于其关于合理可实现酌情利益的期望)、公平性及公正性,以及可持续性;
- 对分红基金以及在分红基金之内作出的开支及收费分配的公平性、公正性及合理性;
- 分红基金的风险及投资狀况,包括风险偏好及风险承担程度是否恰当、风险与回报的管理及合理平衡等;
- 任何已计划或已实施的管理行动的影响;
- 公司分红基金未來销售保单的策略及其对盈余的影响;
- 任何分红基金中股东资本支援的使用、目的及条款;
- 公司与现有及潜在的保单持有人之间关于分红基金的通讯,包括可能影响保单持有人所作决定的已披露资料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及
- 公司或分红业务委员会认为与公司的分红基金管理相关并且适当的任何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