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承钻耀 传富百年

睿钻终身保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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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成功投保指定保险产品,即有机会获享推广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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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备注:

  1. 保单权益人可于特定时间申请分拆保单,惟须符合中银人寿所制订之条件。获中银人寿批准后,原保单的部分保单价值将会转移至分拆保单,而原保单的名义金额将会减少。除现金价值(包括保证及非保证)及名义金额外,已缴总保费及部份保障亦会相应调整。原保单下的任何积存红利亦会分别地按照分拆后的原保单及分拆保单的新名义金额分拆。分拆保单的所有条款及条件亦将会跟随原保单;惟意外入住深切治疗部赔偿有机会不再适用。分拆保单的保单日期及保单签发日期将会跟随原保单,就分拆保单计算保单年度、及不得异议条款和自杀身亡条款的运作而言,时间将不会重新开始计算。分拆之保单不设冷静期。详情请参阅产品小册子内有关保单分拆选项部份及相关备注。

  2. 在原有及新受保人在生期间及保单有效时,您可于任何保单周年日前后的31天内提交更改受保人申请。新受保人须符合中银人寿核保要求。新受保人在递交更改受保人申请表当日之已届年龄必须为15日至65岁,并且新受保人之已届年龄必定不可比首名受保人(即保单签发时之受保人)之已届年龄年长10年或以上。更改受保人申请获批准后,多项保单条款须予更改。如新受保人于更改受保人之生效日起计2年内身故,且并不属意外身故,中银人寿应付的身故赔偿金额将按以下计算:(i) 以较高者为准:(a) 身故日之保证现金价值及任何当时适用的终期红利(非保证)之总和;或 (b) 身故日之已缴总保费的100%;加上 (ii) 积存红利(非保证)(如有);扣除 (iii) 欠款(如有)及未缴的应付保费(如有)。详情请参阅更改受保人之申请获批准后签发之批注样本。更改受保人须符合中银人寿通行之规定及条件。有关更多更改受保人详情,请致电2860 0688联络中银人寿。

  3. 于保单有效并于受保人在生期间,保单权益人可以书面要求于受保人身故时,根据由中银人寿全权酌情决定而提供的一项或多项给付选项及 / 或延期付款安排(「支付选项」),向受益人支付身故赔偿(「『智富长传』预设保单指示」)。在中银人寿批核有关的身故索偿后,将根据保单权益人所选择的各指定受益人适用之支付选项向每位指定受益人支付按身故赔偿拟定份额所计算的款项。若保单权益人所选择之支付选项包括延期付款安排,中银人寿将于「智富长传」预设保单指示下的指定付款日期或自「智富长传」预设保单指示下的指定付款日期起(视情况而定)向指定受益人支付该款项。为免存疑,若「智富长传」预设保单指示下的指定付款日期早于中银人寿批核身故索偿的日期,则该延期付款安排将被视为取消,中银人寿将于批核身故索偿后根据保单权益人所选择的各指定受益人适用之支付选项下的给付选项支付予每位指定受益人。未支付的身故赔偿拟定份额将以中银人寿不时宣布的非保证利率积存生息。因此,款项金额并非保证。

  4. 本计划为分红保单,惟周年红利(如有)及积存利率、以及终期红利(如有)并非保证,并可能不时被调整,而过往表现亦非未来表现的指标,实际获发的金额可能较估计为高或低,中银人寿有权随时作出更改。如保单权益人选择提取周年红利(如有)及/或积存利息(如有),被提取的周年红利(如有)及/或积存利息(如有)将不再积存成为保单的现金价值总额及身故赔偿总额的一部分,保单的现金价值总额、退保价值及身故赔偿总额将相应减少。终期红利(如有)将于受保人身故(如适用)或退保时派发,惟当受保人身故时的身故赔偿达到上限,终期红利将不获给付,有关详情请参阅中银人寿缮发的保单文件及条款。提取保单价值或涉及部分退保,如保单权益人提早退保或提取保单价值,取回之金额有机会少于已缴付的保费,保单权益人可能会蒙受重大损失。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必须连同产品小册子/ 保障详情一并阅读,并只在香港以内派发,不能诠释为在香港以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说购买中银人寿的任何产品的要约、招揽及建议。以上计划及附加利益保障(如有)受中银人寿缮发的正式保单文件及条款所限制。有关以上计划及附加利益保障(如有)详情(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保障项目及承保范围、详尽条款、主要风险、细则、除外事项、保单费用及收费),请参阅有关产品小册子、保单文件及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