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

常見問題

提供常見問題的答案

常見問題

投保

一般而言,「冷靜期」是指保單或《通知書》交予投保人(或投保人的代表)起計的21天(以較先者為準),投保人應於「冷靜期」內細閱保單條款,確認有關計劃切合需求。於「冷靜期」內,投保人有權要求退保並取回已繳付的保費。按個別保單條款,保費退款或會按市場價格作調整。

謝謝您對中銀人壽的支持,您可致電中銀人壽投保熱線查詢 +852 2862 9862 ,或按此留下聯絡資料,我們專業的財富管理團隊會與您聯絡,並向您建議合適的方案。

客戶支援

按此提供您的寶貴意見,您亦可透過電郵或致電客戶服務熱線與我們聯絡。

您可登入電子服務平台查閱保單資料,並可遞交指定的保單更改申請。

您可登入電子服務平台查閱保單資料,或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客戶服務熱線 +852 2860 0688 。我們亦提供國內及澳門免費長途電話查詢服務。

按此瞭解更多。

電子服務平台

電子服務平台是我們為您提供的一站式網上自助保單服務平台,讓您隨時隨地檢視您的保單保障內容及財務狀況、靈活更改保單指示及遞交理賠申請等。

您可進入電子服務平台,並於該網頁上按「新用戶註冊」,根據指示輸入預設用戶名及密碼,然後按「註冊」以啟動帳戶。
成功啟動帳戶後,網頁將會顯示您於我們系統內的最新電郵及手提電話紀錄,您可選擇其中一個渠道收取驗證碼,並完成身份驗證及密碼重設。請留意,您必需在投保時或啟動帳戶前,向我們提供有效的電郵及手提電話,方能完成驗證。

如有任何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客戶服務熱線 +852 2860 0688。
按此瞭解更多。

當您完成登記電子服務平台帳戶後,系統將自動列出您名下所有生效的保單。
您可於網頁上按「詳情」,分別查閱每份保單的基本資料、付費資料、保障項目及保單價值等,您亦可於電子服務平台瀏覽及下載電子保單。

我們提供多種電子保單結單 / 通知書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週年通知書/保單期滿通知、保費假期通知書、自動轉賬相關通知書、繳費通知書/保費逾期通知書、保單失效/寬限期屆滿通知書、自動貸款繳費通知書、保單服務通知書、投資相連產品相關通知書、保單價值預期演示及延期年金保單/自願醫保報稅紀錄等。
您只需登入電子服務平台完成簡易登記手續,之後便可隨時登入電子服務平台查閱保單結單 / 通知書。請留意,登記使用電子保單結單 / 通知書服務後,您將不會收到紙本保單結單 / 通知書,我們將特設免費短訊提示通知您最新的電子保單結單 / 通知書已經上載。
您可隨時於電子服務平台更改保單結單 / 通知書收取方式,您將於系統完成更新後收到確認短訊。

您登入電子服務平台後,可於主菜單按「查閱電子保單結單/通知書」或於每列保單下按「下載及瀏覽保單文件」,再按「電子通知書」,以進入查詢頁面。

登入電子服務平台後,於每列保單下按「更多功能」,再按「保單更改」,以選擇所需保單更改指示。
您可透過電子服務平台提交更改保單指示,包括但不限於:
1) 更改聯絡資料
2) 更改保費繳付方式
3) 提取保單價值
4) 更改紅利運用方式 / 保證現金支付運用方式 / 期滿金付款指示
5) 更改保單結單/通知書收取方式
6) 保單貸款
按此或於「常見問題-保單管理」瞭解更多保單管理資訊。

 

您登入電子服務平台後,於每列保單下按「更多功能」,再按「網上理賠」,以填寫相關理賠申請資料及上載證明文件。網上遞交理賠申請後,您可以於主頁按「理賠服務」,以查看理賠記錄及進度。
現時可透過電子服務平台遞交以下理賠類別:
1) 意外賠償
2) 危疾賠償
3) 住院及手術賠償
4) 住院現金賠償/手術現金賠償
5) 新生嬰兒利是
6) 豁免保費/傷殘或斷肢賠償
按此或於「常見問題-理賠」瞭解更多理賠資訊。

保單管理

您將於保單期滿日前約一個月內收到我們發出的保單期滿通知,通知書上將顯示保單期滿日、預設期滿金指示及預期期滿金額等資訊。一般情況下,我們將於保單期滿後的第一個工作天安排發放期滿金。您可透過個人單獨持有之中國銀行(香港)、南洋商業銀行或集友銀行的戶口,或以支票形式收取期滿金。

如您需更改期滿金指示,請您於保單期滿通知發出日的兩星期內(i)登入電子服務平台作出更新,或(ii)填妥隨函附上的回條或以下申請表,連同身份證副本交回我們的辦事處(香港太古城英皇道1111號13樓中銀集團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辦理。

請留意,期滿金之到賬時間可能因個別銀行或期滿金支付指示而有所不同。

下載保單更改申請表 - 一般

人壽保險有別於一般保險,涉及年期較長。如果投保人中途退保,特別是在保單生效後首數年,所獲退保金額通常少於已繳付之保費總額。如投保人考慮轉保,需留意新承保公司或會重新審核被保人的健康狀況、職業和康樂活動等承保準則;同時,新保單條款可能有別於現有保單,或會影響未來索償結果。為保障本身的利益,投保人在決定轉保之前,應仔細比較現有保單與新保單的條款,衡量轉保是否符合本身的最佳利益。

投保人在轉保時必須填寫《客戶保障聲明書》。確保保險中介人已向投保人詳細解釋轉保會帶來的實質及潛在損失;同時亦確保客戶完全明白有關的嚴重後果。

您可於電子服務平台直接更新個人資料、轉換保費繳付模式、修改保障項目及提款等服務。另外,您也可下載相關表格,處理有關申請。

 

您可於電子服務平台直接更改個保費繳付模式。另外,您也可下載相關表格,處理有關申請。

如您改以自動轉賬繳款,請填寫自動轉賬申請表及預繳足夠保費,避免於設定付款授權期間,欠交保費。所需預繳保費如下:

銀行戶口中銀信用卡^
3個月保費1個月保費

^只接受以中銀信用卡作自動轉賬。

 

在一般情況下,我們會於工作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公眾假期、任何烈風警告日及/或黑色暴雨警告日)當天處理在該工作日的截止時間或之前收到已填妥的投連壽險保單交易申請,時間以我們的保單行政部確實收妥全部已填妥的申請表及所需文件的時間為準。否則,我們將於下一個工作日處理該交易申請。

現時截止時間為中午十二時正,我們有權不時調整截止時間及於此公佈最新截止時間。

理賠

一般理賠申請方法

1.    透過「網上理賠」:
您可以透過中銀人壽網頁 客戶支援 > 理賠申請 了解理賠索償程序及進入電子服務平台提交網上理賠。您可以下載及查閱 遞交電子索償簡易指南 以了解更多有關「網上理賠」。

2.    透過您的保險中介人:
將已填妥的理賠表格及有關文件交予您的保險中介人為您遞交及跟進。

3.    郵寄:
郵寄地址: 香港太古城英皇道1111號13樓 

如涉及身故賠償或文件核證工作:
請親臨我們於市區核心地段開設的客戶服務中心或到附近中國銀行(香港)分行辦理。

我們在收到理賠申請文件後會作即時處理,一般處理時間為三至五個工作天,屆時您可於中銀人壽電子服務平台查閱索償進度及詳情,或於理賠完成後收到短訊通知理賠結果。

為了促使理賠申請流程順暢,我們懇請您查閱您的保單就理賠方面的條款及細則。由於涉及理賠個案的應付利益可能會因應不同保單而有所不同,我們也建議您聯繫您的保險中介人或致電我們的客戶服務熱線 (852) 2860 0688 了解更多。

住院賠償

於出院後/手術程序(只適用於日間住院/門診手術)後30天內遞交

意外賠償

於意外發生後的30天內遞交

危疾賠償

於獲悉患上危疾起計30天內遞交

傷殘賠償

於傷殘後180天內遞交

根據理賠要求,「住院賠償申請表」乙部需要由主診醫生填寫、簽署及蓋印以確認資料。所有相關費用將由客戶自行承擔。

如您入住本港的政府醫院治療,並需申請「住院/手術現金」或「住院現金」,您可遞交由醫院發出並清楚列明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和最後診斷的「出院摘要」或「出院紙」,供理賠部初步評估之用。 我們保留按個別情況要求「住院賠償申請表」乙部或額外資料的權利。

有效的醫療收據應包括患者的全名、就診/診斷日期、收費明細、醫療機構的蓋章或主診醫生的姓名、簽署、地址及電話號碼。

鑒於各種情況,您可能需要準備持有經指定專業人士或組織為您核實相關正本文件,並於其副本上簽章確認為「核實副本」。

就住院及手術費用理賠,我們接受由其他保險公司認證的「核實副本」收據。

就身故賠償,我們接受由中國銀行(香港)代表、中銀人壽客戶服務中心營業代表或認可專業人士(例如律師、 公證人等)確認之「核實副本」文件。您可以聯繫您的保險中介人或我們的客戶服務熱線(852)2860 0688了解更多。

您可以透過電子服務平台查閱索償進度及理賠結果。如需提供額外補充資料,我們會聯絡您或您的保險中介人(如適用)跟進,您亦可透過電子服務平台上載補充文件。如理賠申請獲成功批核,您將會收到短訊通知。

如您欲了解更多索償進度和理賠結果,如身故賠償等,您可聯繫您的保險中介人或致電我們的客戶服務熱線 (852) 2860 0688 查詢。

個別住院及手術保障計劃設有「緊急門診費(意外)」保障,主要保障受保人於意外發生後24小時內到醫院門診部接受治療的損傷,然而,此項目並不包括受保人因疾病而求診的費用。

「緊急門診費(意外)」的保障範圍,可能因不同產品而異,請參考您的保單條款及保障範圍了解更多。

電話直銷之「手術現金」保障並不適用於「醫院門診部」、「醫療中心」和「診所」進行之手術。

然而,如您於醫院手術室內進行外科手術及住院超過 18 小時,仍可就「康逸保費回贈手術現金計劃」申請理賠。

就住院及手術醫療費用理賠,如需索償醫療費用餘額,您必須提供於其他保險公司索賠後所得之相關「核實副本」文件及理賠明細,連同您的「賠償申請表」給我們處理。因此,您不可同時在中銀人壽及其他保險公司提出同一索償個案。

就手術現金或住院現金的理賠個案,你可以收據副本,於不同保險公司同時提出索償。

一般情況下,有關款項會支付給指定的受益人。但是,假如沒有指定受益人,個案的處理方式會有所不同。

就電話直銷保單,假如保單持有人並不是受保人,我們將按保單條款支付有關款項予保單持有人。假如保單持有人與受保人是同一人,有關款項將根據遺產管理書/遺囑認證,支付給指定遺產管理人/遺囑執行人。

就非電話直銷保單,款項將按照遺產管理書/遺囑認證支付給指定遺產管理人/遺囑執行人。

索償人均須提供以下附加文件*:

指定受益人

未指定受益人

  • 受益人身份證明正本
  • 受保人與受益人關係證明副本
  • 遺囑認證正本或遺產管理書正本
  • 遺產管理人/遺囑執行人身份證明正本

*在個別情況下,我們可能會要求索償人提供額外資料以便處理索償申請。

您可選擇以「轉數快」(轉數快賬戶必須是保單持有人單獨持有)(不適用於身故理賠)或經自動轉賬(賬戶必須是保單持有人單獨持有的中國銀行/南洋商業銀行/集友銀行的個人銀行賬戶)收取索賠款項。此外,您亦可選擇以支票形式收取理賠款項。

產品

紅利派發金額是按中銀人壽的紅利政策而定,而紅利政策是基於過往經驗及對分紅業務的長遠展望制訂。

按此瞭解更多

萬用壽險是一種終身壽險,其顯著特徵是其彈性(如靈活保費)以及將主要定價因素(如利息和經營費用)分別列示。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保單,只提供一個保單持有人必須繳付的毛保費水平。此外,萬用壽險保單持有人可以在一定範圍內,選擇保費繳付水平,具有一定的靈活性。一般而言,萬用壽險保單持有人繳付的保費水平越高,保單的現金價值就增長越快。

年金有別於一般人壽保險。年金投保人可以一次過或分期繳付保費,保險公司保證在特定年期後並於年金領取人在世期間,定期支付規定金額,直至年金領取人去世為止。

按此瞭解更多

我們已邀請專業認證機構按照《綠色保險框架》就中銀人壽的綠色保險產品系列進行發行前及發行後認證,並出具認證報告。
(詳情請參閱綠色保險發行前認證報告綠色保險發行後認證報告)。

繳付方法

我們建議客戶辦理自動轉賬,避免出現逾期保費而影響保障。另外,我們亦提供多種繳費辦法。

按此瞭解更多

自動轉賬日期是按保單日期而訂:

保單日期保費自動轉賬扣賑日
1-15日保費到期當月的2號凌晨零時
16-31日保費到期當月的16號凌晨零時

如扣賬當天是非工作日,扣賬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共同匯報標準

共同匯報標準(簡稱CRS)是國際間為協助打擊逃稅和維護稅制完整而制訂的資料收集及匯報的新規例,相關的新規定已通過本地立法納入香港的稅務條例。財務機構(例如:指明保險公司,包括中銀人壽)都必須遵守CRS規定。

以自動的形式交換財務資料是新的國際標準,旨在提高稅務透明度及打擊跨境逃稅活動。自動交換資料及把財務賬戶資料經香港稅務局傳送至與香港簽訂了自動交換資料協議的海外稅務管轄區(或稱為「自動交換資料伙伴」)。自動交換資料只涉及屬自動交換資料伙伴的稅務管轄區的稅務居民。

中銀人壽有責任將保險客戶持有的須申報保單賬戶資料按時申報予香港稅務局。一般而言,中銀人壽客戶如為香港的永久性居民、没有持有外國護照及只須在香港納稅,以及並非任何香港以外其他地區的稅務居民,其資料不會被申報至稅務局。《稅務條例》規定中銀人壽須應用盡職審查程序,向賬戶持有人(即保單權益人或索償人或受益人,下同)收集所需資料和文件。根據相關法例,中銀人壽可要求賬戶持有人填寫自我證明以核實其稅務居民身分,而有關的自我證明及相關文件將會由中銀人壽完成盡職審查程序或保單完結後起計備存六年。

這是賬戶持有人就其稅務居民身分作出的一份正式聲明。根據盡職審查程序(該等程序乃按國際標準的需要而訂定),所有新賬戶及新保險合約,即2017年1月1日或之後所開立的賬戶(簽發之保單)的賬戶持有人均須提交自我證明,以確認其稅務身分。至於先前賬戶,即2017年1月1日之前開立的賬戶(已簽發之保單),中銀人壽會根據有關保單客戶記錄,就有關賬戶持有人的稅務居民身分作出審查,並會要求相關賬戶持有人提供自我證明以確認其稅務居民身分。
 
請注意,賬戶持有人向申報財務機構在作出自我證明時,如明知或罔顧實情地作出誤導性、虛假或不正確的陳述,便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處第三級罰款(即港幣一萬元)。稅務局如有需要會查閱自我證明內的資料。

如情況有所改變以致影響賬戶持有人的稅務居民身分或引致已提交的自我證明上的資料不正確,賬戶持有人應通知中銀人壽。一般而言,賬戶持有人需要在情況發生改變後30天內,向中銀人壽提供一份已適當更新的自我證明。

就個人資料而言,交換的資料包括姓名、地址、居留司法管轄區、稅務編號 (TIN)、出生日期及出生地點。至於財務賬戶資料,交換的資料包括保單賬戶編號、保單賬戶的年終結餘或價值的總款額。

《稅務條例》旨在施加法律責任予財務機構(包括中銀人壽),要求他們設立及應用盡職審查程序,以識辨香港以外地區的稅務居民作自動交換資料用途及蒐集指定資料,提交給稅務局。
 
中銀人壽會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要求。舉例說,中銀人壽會告知賬戶持有人,所蒐集的個人資料可能會用作自動交換資料用途,並須採取所有切實可行的措施,確保有關個人資料準確無誤及安全穩妥。賬戶持有人也有權要求查閱和更正其個人資料。若個別人士拒絕允許財務機構將其個人資料作自動交換資料用途,中銀人壽可考慮不接受有關的保單投保申請或向稅務機關作出滙報。
 

將視乎居住地以及具體情況而定。有關判定稅務居民身分的詳情,請諮詢專業稅務顧問或瀏覽經合組織網站(英文)。參與國家/地區的完整名單及其開始交換資料的日期等資訊,已載於經合組織網站(英文) 。 現時全球已有超過一百個稅務管轄區承諾實施自動交換資料。

若不是香港以外任何地區的稅務居民,中銀人壽不會就其保單合約財務資料向稅務局申報作為傳送至香港以外的稅務機關之用。

有關稅務居民身分的更多資訊,請參閱「各國家/地區稅務機關發布的稅務居民身分相關規則」。您亦可瀏覽經合組織網站(英文 ) 及稅務局網站了解更多相關資訊,或向您的專業稅務顧問查詢。請注意,中銀人壽不能提供任何稅務建議。

保費徵費

由2018年1月1日起,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將根據《保險業(徵費)規例》及《保險業(徵費)令》,透過保險公司向保單權益人代為收取保費徵費,以支持該局的營運。保單權益人須在繳付保費時,按適用的徵費率及徵費上限繳交徵費。

根據法例,除獲法例豁免的保單#外,所有新造或現行的人壽保單及一般保險的保單(包括旅遊保險、汽車保險、財產保險及家居保險等)的保單權益人在繳付保費時須繳付保費徵費。

#法例豁免徵費的保單包括再保險保單、專屬自保保險公司承保的保單、海運、空運及貨運業務的保單。

保費徵費以循序漸進的方式,分階段實施。以人壽保險為例,首階段保費徵費率為0.04%,上限為港幣40元*,其後逐步調升至0.1%,上限為港幣100元*。

*僱主提供的團體人壽保險保單如包含醫療保障,徵費上限與一般保險保單相同。

 首階段第二階段第三階段第四階段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或之後
徵費率0.04%0.06%0.09%0.10%
徵費上限
人壽保險$40$60$85$100
一般保險$2,000$3,000$4,250$5,000

我們將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規定,按照保單的「開立日」(新保單) 及保單開立週年日(現有保單)釐定保費徵費率及徵費上限。「開立日」指為根據該保單須繳付第一筆保費的日期。我們將以保單生效日作為保單「開立日」,以釐定保費徵費率及徵費上限。

除預繳保費之外,保單權益人於2018年1月1日前所繳付的保費,並不需要繳交任何保費徵費。然而,2018年1月1日前已預繳的款項,由於該款項只會於保單的「開立日」或將來的保單開立週年日轉換成保費,因此保單權益人仍然須就該保費繳交保費徵費。我們將會另函通知有關保單權益人補交相關保費徵費。

於保費徵費生效前已投保之現有客戶,如2018年1月1日後須就保單繳付保費徵費,我們將會在徵費生效前以手機短訊、信件或電話通知有關徵收保費徵費的預設安排。實際須繳付的保費徵費金額亦會反映在有關文件,如繳費通知書上。而於保費徵費生效後投保之新客戶,所有投保客戶皆可於相關保險計劃書中,得悉其保單的保費徵費金額。
 

每當我們向保單權益人收取保費時,將預設以收取應付保費的相同途徑,一併收取保費徵費(預設安排)。

  1. 保單權益人以銀行自動轉賬繳付保費,或信用卡自動轉賬繳付續期保費,我們將會於收取續期保費時,連同保費徵費一同扣賬,請保單權益人留意賬戶結餘或信用額是否足夠支付全數。
  2. 如保單行使自動保費貸款形式繳付應繳保費,保費徵費將會連同保費一同以自動保費貸款形式繳付,並會按保單條款產生相關利息。
  3. 如果保單在申請賠償時尚有未繳保費,未繳保費及相應保費徵費將預設在原可支付給保單權益人或受益人的保險金額中一併扣除。

根據法例,保費徵費的實施將不會影響保單保障的有效性。但如保單權益人只繳交保費而沒有繳付保費徵費,我們將按規定向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匯報相關未繳保費徵費的客戶欠款記錄,而保監局可向保單權益人施加罰款,亦可循民事程序追討欠付的徵費。

如保單權益人獲退回全數或部份保費,相關的保費徵費亦可獲退回(除非在退回保費後,應繳付的保費徵費水平仍達到徵費上限)。如保單在冷靜期內被取消,保費徵費則會全數獲退回。

如保單權益人或受益人不同意上述預設安排,並選擇在收到通知書後自行繳交保費徵費,可以聯絡我們的客戶服務部以作安排。